【招标结果】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慧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HZL-HX-G-23027
二、项目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和县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南路14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施工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陶娟 皖23419201459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西埠街道新街道46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和县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南路14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楼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施工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陶娟 皖23419201459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县西埠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西埠街道新街道46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慧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文昌北路59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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