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寿县疾控中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公开挂网招标的通知
【招标结果】寿县疾控中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公开挂网招标的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寿县疾控中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疾控中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招标,欢迎具备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数量22000人份,控制价价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
二、招标方式:公开挂网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同等质量单价最低。
四、本次采购货物及技术参数如下:
1、产品名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2、规格:卡型,一人份一袋。
3、检测标本:全血、血清、血浆。
4、原理: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5、检测病毒型:HIV(I+II)型。
6、有效期:大于等于2年(批号为2023年7月后)。
7、存储条件:2-30摄氏度常温保存。
8、产品性能:敏感性≧99.19%,特异性≧99.86%。
9、结果判读时间:15-20分钟观察结果。
10、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注册证,具有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具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通过相关质量认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招标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 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产品参数要求,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或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投标材料须密封递交。: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
8.提供技术参数的响应相关资料。
9.加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函。
(十)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由寿县疾控中心组织进行。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3年 11 月 20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3、开标现场请携带样品进行核验和测试,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样品自动退出竞标。
(二)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 20 日15时3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100%;不收质量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江波、周颖 联系方式: ***
2023年11月16日
寿县疾控中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招标,欢迎具备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数量22000人份,控制价价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
二、招标方式:公开挂网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同等质量单价最低。
四、本次采购货物及技术参数如下:
1、产品名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2、规格:卡型,一人份一袋。
3、检测标本:全血、血清、血浆。
4、原理: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5、检测病毒型:HIV(I+II)型。
6、有效期:大于等于2年(批号为2023年7月后)。
7、存储条件:2-30摄氏度常温保存。
8、产品性能:敏感性≧99.19%,特异性≧99.86%。
9、结果判读时间:15-20分钟观察结果。
10、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注册证,具有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具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通过相关质量认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招标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 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产品参数要求,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或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投标材料须密封递交。: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
8.提供技术参数的响应相关资料。
9.加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函。
(十)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由寿县疾控中心组织进行。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3年 11 月 20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3、开标现场请携带样品进行核验和测试,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样品自动退出竞标。
(二)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 20 日15时3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 100%;不收质量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江波、周颖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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