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SZGA-2023007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元
最高限价:***.24元
采购需求: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发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电子版至邮箱:179473587@qq.com,发送后请电话通知***,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安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安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邮件(179473587@qq.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SZGA-2023007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元
最高限价:***.24元
采购需求:刑事技术民警个人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发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电子版至邮箱:179473587@qq.com,发送后请电话通知***,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安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安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邮件(179473587@qq.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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