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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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宿州市医保局、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医保发〔2019〕9号)文件相关要求,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审计采购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委托第三方审计的资格条件、审计内容、工作要求、经费安排等相关事项,接受有意开展此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办申请。
二、委托审计采购申请条件
1.被委托方为具有第三方审计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中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及以上,且能保证审计时间;
2.被委托方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保基金审计经验,熟悉基金的运行方式;
3.被委托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和人员配备,应组成3名(含)以上的专业队伍,组成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资格。
三、委托审计内容与工作要求
本次委托审计的工作范围为宿州市各县区和市本级医保基金、经费收支等情况。
(一)委托审计重点工作内容
1.全市各县区和市本级2020-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总体情况,具体包括基金收支情况、基金结余情况、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和往来款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定存情况,审查确认基金结余亏损情况。
2.2020-2022年财政补助到位情况(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疫苗补助、财政代缴等资金)。
3.2020-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户设立、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结余和资金到位情况等)。
4.2020-2022年基本医保基金清算情况。
5.2019-2023年11月底,全市中央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委托审计工作要求
1. 被委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2. 接受委托的审计单位到达审计现场通过“查”、“问”、“看”、“核”等工作环节,对被审计单位的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全面了解;
3. 被委托方应于40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之后10天内出具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及共性问题、应关注的事项以及工作建议等四方面内容的审计报告(含内容沟通确认时间)。
4.被委托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应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遵守相关廉政纪律,遵守“实行回避制度”规定,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被委托方保证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监督等相关规定,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服从委托方的工作安排。
四、委托经办的经费安排及支付形式
本次委托审计的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8万元,包含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开展委托审计工作,签署业务合同后,向委托审计单位支付总额6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委托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审计,或经抽查发现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或扣减相应费用。
五、委托审计采购的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接受委托的单位,向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名表。
(二)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价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本公告“委托审计采购申请条件”和“评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承办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0日17时前递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终采购结果以打分方式择优确定。(评分办法附后)
(三)满足相关采购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的,本次遴选无效,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联系人:王茂;联系地址:宿州市医疗保障局605室(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30号);联系电话:0557-3060369。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宿州市医保基金委托
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名表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全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书面遴选活动。我方保证提供遴选活动要求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若我方被选定为成交人,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宿州市医保基金委托
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价表
备注:本报价单不得涂改。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书面遴选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报名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件4
评分办法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宿州市医保基金审计的询价公告.doc}
根据宿州市医保局、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医保发〔2019〕9号)文件相关要求,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审计采购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委托第三方审计的资格条件、审计内容、工作要求、经费安排等相关事项,接受有意开展此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办申请。
二、委托审计采购申请条件
1.被委托方为具有第三方审计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中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及以上,且能保证审计时间;
2.被委托方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保基金审计经验,熟悉基金的运行方式;
3.被委托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和人员配备,应组成3名(含)以上的专业队伍,组成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资格。
三、委托审计内容与工作要求
本次委托审计的工作范围为宿州市各县区和市本级医保基金、经费收支等情况。
(一)委托审计重点工作内容
1.全市各县区和市本级2020-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总体情况,具体包括基金收支情况、基金结余情况、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和往来款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定存情况,审查确认基金结余亏损情况。
2.2020-2022年财政补助到位情况(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疫苗补助、财政代缴等资金)。
3.2020-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户设立、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结余和资金到位情况等)。
4.2020-2022年基本医保基金清算情况。
5.2019-2023年11月底,全市中央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委托审计工作要求
1. 被委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2. 接受委托的审计单位到达审计现场通过“查”、“问”、“看”、“核”等工作环节,对被审计单位的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全面了解;
3. 被委托方应于40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之后10天内出具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及共性问题、应关注的事项以及工作建议等四方面内容的审计报告(含内容沟通确认时间)。
4.被委托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应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遵守相关廉政纪律,遵守“实行回避制度”规定,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被委托方保证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监督等相关规定,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服从委托方的工作安排。
四、委托经办的经费安排及支付形式
本次委托审计的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8万元,包含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开展委托审计工作,签署业务合同后,向委托审计单位支付总额6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委托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审计,或经抽查发现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或扣减相应费用。
五、委托审计采购的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接受委托的单位,向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名表。
(二)参与本次审计活动的报价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本公告“委托审计采购申请条件”和“评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承办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0日17时前递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终采购结果以打分方式择优确定。(评分办法附后)
(三)满足相关采购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的,本次遴选无效,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联系人:王茂;联系地址:宿州市医疗保障局605室(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30号);联系电话:0557-3060369。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宿州市医保基金委托
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名表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全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书面遴选活动。我方保证提供遴选活动要求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若我方被选定为成交人,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宿州市医保基金委托
第三方提供审计服务报价表
业主单位 |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服务 | ||
项目内容 | 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 | ||
项目要求 | 完成审计 | ||
付款条件 | 按公告执行 | ||
报价单位 (盖章) | | ||
报价金额 (大写) | | 报价金额 (小写) | |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报价时间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备注:本报价单不得涂改。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宿州市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书面遴选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报名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4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技术分 | 技术服务水平(65分) | 1、业务工作程序:(8分) 业务工作程序合理、有序、清晰、可行。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内部控制制度:(8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合理。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审计质量控制措施:(15分) 包括审核程序及标准、审计项目符合管理制度、廉政监管措施,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审计质量。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15分,良得13分,一般得11分,差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4、审计时间保证措施:(10分) 审计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具体措施且措施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5、审核服务承诺:(10分) 至少应包括:组织保证、审核时限、误差率控制等。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6、合理化建议:(8分) 根据项目特点,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强且贴合实际。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7、服务措施:(6分) 服务人员及具体的服务措施,包括响应的时间,技术人员等。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审,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履约能力(25分) | 1、机构实力及人员配备:(10分) (1)企业实力:(5分) 投标人具有3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的得3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注册会计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工作经验年限以注册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5分)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组至少配备3名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审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得2分。项目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注册会计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15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类似社保基金审计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满分15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分 | 10分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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