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在招标]淮南高新区舜耕人才公寓改造工程【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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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淮南高新区舜耕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南高新区舜耕人才公寓改造工程项目,现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信誉承诺书”中“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修改为“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的“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质量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2%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修改为: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2%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招标人: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4日
关于淮南高新区舜耕人才公寓改造工程项目,现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信誉承诺书”中“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修改为“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的“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质量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2%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修改为: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2%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招标人:淮南市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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