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在招标]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滨河大道道路工程【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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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滨河大道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滨河大道道路工程”的答疑澄清文件一、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滨河大道道路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GCHNG0452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质量保证金中“质量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现修改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6日
二、招标编号:2023GCHNG0452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质量保证金中“质量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现修改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招标人: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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