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一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一标段
二、招标人:芜湖市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一标段 ;招标范围: 建筑、结构、暖通、室内给排水等 ;建设地点: 本项目起于芜湖市经开区九华北路,沿芜马界河布设塔桥北路,穿越宁芜铁路后,在宁芜铁路塔桥站对侧,建设集疏运体系 ;建设规模: 物资管理区综合楼、物资管理区仓库、停车缓冲区、基地配套道路及塔桥北路等 。
2.项目合同估算价: 350382244.60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亿元的道路施工项目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一名,则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两名,则其中一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兼项目经理),另一名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亿元的道路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4)若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准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4)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6)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金浩仁和新街S6#楼13层
联系人: ***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 8 号楼 5 楼
联系人: ***
电话: ***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二、招标人:芜湖市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一标段 ;招标范围: 建筑、结构、暖通、室内给排水等 ;建设地点: 本项目起于芜湖市经开区九华北路,沿芜马界河布设塔桥北路,穿越宁芜铁路后,在宁芜铁路塔桥站对侧,建设集疏运体系 ;建设规模: 物资管理区综合楼、物资管理区仓库、停车缓冲区、基地配套道路及塔桥北路等 。
2.项目合同估算价: 350382244.60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亿元的道路施工项目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一名,则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提供两名,则其中一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兼项目经理),另一名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亿元的道路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4)若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以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准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4)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6)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金浩仁和新街S6#楼13层
联系人: ***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 8 号楼 5 楼
联系人: ***
电话: ***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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