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气观测科学考察船租赁服务(二次)(AHU-XNJJ20230594)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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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合肥市 采购单位 安徽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气观测科学考察船租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大气观测科学考察船租赁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AHU-XNJJ20230594
采购单位:安徽大学
联系人: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联系电话: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签约时间要求:
到货时间要求:
预算总价:***
收货地址:
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采购商品:大气观测科学考察船租赁服务
采购数量:19
计量单位:项
预算单价:26000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一、为了保证考察船租赁服务质量,供应商报价时须上传相关资质和业绩,不上传的为无效报价。具体相关资质和业绩如下: 1、考察船有效期内的船检证书,且证书上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租赁船舶须提供船舶租赁合同,且租赁期包含服务期内; 2、考察船有效期内的船舶国籍证书,且证书上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租赁船舶须提供船舶租赁合同,且租赁期包含服务期内; 3、考察船有效期内的船舶所有权证书,且证书上的所有人须为供应商单位;租赁船舶须提供船舶租赁合同,且租赁期包含服务期内; 4、提供不少于贰份2020年12月1日以后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或任务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关键页或证明文件应能体现项目标的、工作范围或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信息。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或对应文件签署的时间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船舶参数 1.科考船、调查船、特殊用途船 2.船体总长≥40米; 3.型宽≥7.5米;型深≥3.5米; 4.排水量≥500吨; 5.主机功率≥500kW; 6.航速≥10节; 7.核定乘员≥25人; 8.船体材质:钢制; 9.近海航区 (二)配置配备 1. 船舶应持有相应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2.船员持有有效的船员职务证书; 3. 船舶配备电子海图、GPS定位导航设备; 4. 船舶配备不少于2台中高频无线电装置、1台甚高频无线电话、1台卫星电话; 5. 船舶配备220V、380V AC交流电源供采样人员使用; 6. 船舶拥有供采样人员使用的实验室≥2间,实验室内配备实验桌,实验室总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7. 船艉甲板配备A型吊架,吊架高度不少于5米;起吊能力不少于3吨,钢缆长度不少于1000米; 8. 船艉甲板配备水文绞车,起吊能力不少于0.3吨,钢缆长度不少于200米; 9. 尾部甲板作业面积不少于12米x7米,尾甲板可安装方舱; 10. 工作间及住宿房间设置在主甲板以上,分别配备空调,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能提供给科研人员床铺不少于16个;每个房间住宿不超过4人,船舶至少配备2间卫生间,并提供热水淋浴; 11. 船上至少配备2个及以上的救生筏,救生衣数量不少于核定乘员的1.2倍,救生圈不少于5个; 12. 为船员购买的海上作业意外保险的赔付金额高于50万; 13. 具有加改装能力,能提供焊接、吊装、电工等相关配套服务。 (三)作业范围 南海海域、东海海域。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项目要求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时间: 考察服务时间暂定2024年元月下旬,服务时间约19天。考察人员约10人从广东湛江上船,考察船航行路线湛江-宁波-香港-深圳,考察人员从深圳下船服务结束。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约19天,服务完成验收合格按照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六、需要了解本项目情况请与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8605100815。 七、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八、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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