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HS2023-0498-2
项目名称: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人需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投标时需将证书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769869384@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加盖公章;3.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审核标准: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资格审核方法: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以便采购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客观的判断。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地址:休宁县政务中心大楼7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2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福建省华安县
6. 资格预审注意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某部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18859870850)提出投诉。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黄山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HS2023-0498-2
项目名称:某部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人需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投标时需将证书扫描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769869384@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加盖公章;3.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审核标准: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资格审核方法: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以便采购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客观的判断。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地址:休宁县政务中心大楼7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2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福建省华安县
6. 资格预审注意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某部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18859870850)提出投诉。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黄山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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