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黄山市
发布日期:2023-12-30
【招标结果】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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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 生态修复项目歙县段(一期)(HJSGC2023G13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
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 人 | 名称 |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中科科技 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吉江环保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 868号东八区企业公馆 A18 栋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 989号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帅 鑫工业园内兖溪村村民委员会 二楼201室 |
资料公示 |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 |
投标报价 | ***.38元 | 52436519.55元 | 52692993.62元 |
工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投标人承诺 业绩、信 誉、荣誉 | 业绩:薛城区蟠龙河(邹坞镇 段)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EPC) 荣誉:你单位参建的永济伍姓 湖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荣获 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 奖。 | 业绩: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 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022年度 横林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市 政总承包五标段横玉路污水管 网建设工程 荣誉:你单位参与建设的五干 排、老广蒲沟水环境治理及南 一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在山 东省园林绿化行业2021年 度“园林优质工程”竞赛中获得 三等奖。 | 业绩:黟县丰溪河良好水体保 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EPC 荣誉:你单位参建的红安县园 艺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荣 获二O二二年度安徽市政工程 优质奖。 |
项目 经理 (总监 或其 他负 责人) | 姓名: | 马春峰 | 孟祥春 | 邵清萍 |
相关证 书名 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 号: | 鲁1372012201301500 | 鲁1372020202104377 | 皖1342013201411325 |
技术负责人 (总监代表): | 张峰 | 齐龙 | 张丽娜 |
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招标文件规 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招标人 | 名称 | 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歙县郑村镇郑村村、歙县歙州大道西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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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程先生、潘先生0559-6750265、0559-6512538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称 |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屯光转盘天盈广场A座23楼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张先生0559-2557660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02日 |
异议受理及 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59-2557660 联系人:张先生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9-6512729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 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歙县郑村镇人民政府、歙县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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