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第2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第2标段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世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第2标段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07102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项目第2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世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酒厂家属院5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肆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芳华(组长)、龚堡磊、郭玉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标准24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12月14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经理:杜云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 2024年01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向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A座10层08号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十、附件
1、谈判文件(1).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报价表.pdf
2023年12月29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07102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项目第2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世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酒厂家属院5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肆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利辛县汝集镇记忆乡愁精品路线道路提升及清淤工程项目第2标段 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加铺沥青。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飞 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212117307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芳华(组长)、龚堡磊、郭玉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标准24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12月14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经理:杜云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 2024年01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亳州市利辛县汝集镇向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A座10层08号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十、附件
1、谈判文件(1).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报价表.pdf
2023年12月29日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