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DBSCG-2023-157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与水电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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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六安市 | 采购单位 | 霍山职业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与水电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深圳市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与水电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3-1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总部经济大厦B座3A39
成交金额(元):***.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及水电维修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滔、何琴、万直尚
采购人名称:霍山职业学校
地址:霍山县高桥湾园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7756405133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职业学校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项目名称: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与水电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3-1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总部经济大厦B座3A39
成交金额(元):***.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职业学校校园管理及水电维修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滔、何琴、万直尚
采购人名称:霍山职业学校
地址:霍山县高桥湾园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7756405133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职业学校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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