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特定电磁波治疗器询价(第二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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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寿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特定电磁波治疗器询价(第二次)通知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2023-YYCG-064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第二次)采购特定电磁波治疗器26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04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次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六)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设备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评标现场继续实施二次报价采购。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6.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8.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1月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4年1月5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日
报价函.doc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第二次)采购特定电磁波治疗器26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04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次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如下:
1. | 安全类型:Ⅰ类设备 |
2. | 工作方法:连续运行方式 |
3. | 使用方式:非接触式 |
4. | 加热方式:红外灯加热(无需长时间预热) |
5. | 2寸医用级静音防滑脚轮 |
6. | 波谱范围:2μm~25μm |
7. | 额定功率:250VA |
8. | 额定电源电压、频率:220V 50Hz |
9. | 定时器时间范围:金属机械定时器0min~60min |
10. | 活动臂水平伸缩范围(mm):0~870 |
11. | 活动臂水平回转角度:360° |
12. | 活动臂上下活动范围(mm):400~1500 |
13. | 照射头俯仰角度:270° |
14. | 包装体积:610×440×235mm |
15. | 使用环境条件: 1.温度:0℃~40℃ 2.相对湿度:≤85%;3.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
16. | 质保期:≥1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六)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设备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评标现场继续实施二次报价采购。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6.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8.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1月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4年1月5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日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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