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徽建工建工建投]建设投资集团交建公司(市政分公司)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废旧格构柱处置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安徽建工建工建投]建设投资集团交建公司(市政分公司)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废旧格构柱处置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格构柱拆除及处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废旧格构柱处置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格构柱拆除及处置;
2、采购编号:ACEG-202401049001001;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00元(不含税);
5、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段;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
4、类似业绩要求: / 。
4、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需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7、本次询价不接受第三方拍卖公司或拍卖平台参与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询价结束后根据预中标结果,由预中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预中标单位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纳入建工集采平台“黑名单”进行处罚。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2、招标人招标部门: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51-65869346。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高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确认中标后,中标人直接缴纳全额提货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确认提货款到账后方可进行提货。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需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2投标报价单位过少、报价不具有竞争性或招标人认为价格不合理,招标人可否定所有投标报价单位的报价,招标人不需要向投标报价单位解释。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单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格构柱拆除及处置;
2、采购编号:ACEG-202401049001001;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00元(不含税);
5、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段;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
4、类似业绩要求: / 。
4、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需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7、本次询价不接受第三方拍卖公司或拍卖平台参与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询价结束后根据预中标结果,由预中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预中标单位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纳入建工集采平台“黑名单”进行处罚。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2、招标人招标部门: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51-65869346。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高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确认中标后,中标人直接缴纳全额提货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确认提货款到账后方可进行提货。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需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2投标报价单位过少、报价不具有竞争性或招标人认为价格不合理,招标人可否定所有投标报价单位的报价,招标人不需要向投标报价单位解释。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单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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