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花山区文化展示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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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市振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花山区文化展示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观和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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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花山区文化展示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3-0557001 |
| 标段名称 | 花山区文化展示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3-0557001-1 |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振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王璐 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8 9:00:00 | 计划工期 | 1、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 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 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 完成后 2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 装;施工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软装;合计总工期 28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 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2、运营期20年(从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开始计算)。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观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州环盛设计营造集 团有限公司、安徽漫耕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自然村290-1号、联合体成员: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08号星东环商务大 厦1幢1101室、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博望社区东湖自然村01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圣海芹 设计部分项 目负责人:梁大伟 施工部分项 目负责人:圣海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212105530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 号:20183202542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21210553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 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 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 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 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 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达到招 标人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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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地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吉一片290-1号、联合 体成员: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办公楼202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234419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代兆庭 设计部分项 目负责人:于峰 施工部分项 目负责人:代兆庭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060801485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 号:20202101561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060801485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 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 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 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 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 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达到招 标人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江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昕圣苑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联合体成员:陕西省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第26幢1单元25层12501号 |
| 投标价(元) | 2351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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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
| /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邢亮 设计部分项 目负责人:杜晓荣 施工部分项 目负责人:邢亮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101184946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 号:20026100391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101184946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 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 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 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 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 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达到招 标人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 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 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 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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