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001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77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涛、常华兰、张雷、谢民、路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222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谈判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9日
3.谈判日期:2024年1月1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张宏宇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月3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7631894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宝塔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pdf
2.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pdf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001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77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蒙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司法送达一体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蒙城县人民法院需要送达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日常司法专邮、退件等延伸一体化服务;12368服务热线、案件卷宗材料随收随扫,并及时生成电子卷宗;负责对纸质卷宗按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数字化加工等,完成法院交办的其他辅助性事务工作。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 1+1+1 模式,合同首签期限1 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期最多三年(1095日历天),且服务价格不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涛、常华兰、张雷、谢民、路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222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谈判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9日
3.谈判日期:2024年1月1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张宏宇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月3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7631894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宝塔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pdf
2.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pdf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