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泉县韦寨镇吴营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项目-产业大棚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阜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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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阜阳市 采购单位 临泉县韦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阜晟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泉县韦寨镇吴营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项目-产业大棚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2024FS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泉县韦寨镇吴营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项目-产业大棚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每提供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6分。”
现更正为: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外)每提供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 6 分。
内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通用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
内容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通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1.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将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交给采购人(保额为年度合同金额的 40%),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
现更正为:1.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将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交给采购人(保额为合同金额的40%),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泉县韦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204 省道韦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阜晟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易景国际花苑商住楼 110-112 室
联系方式:1303064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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