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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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公证处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07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华龙大市场1号楼三楼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素灵、李文静、沙启红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07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华龙大市场1号楼三楼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接待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的继承、遗赠事项等咨询,并及时解答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的有关继承、遗赠等法律问题;收到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流转单后或电子流转单,负责承担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继承及遗赠公证法律服务;除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申请人举证不足或其他无法完成核实的情况外,宿州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继承及遗赠公证均须依法办理并出具继承及遗赠公证书; 服务时间:3 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素灵、李文静、沙启红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科学大道103号浙商创业大厦B幢1413室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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