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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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蚌埠市 | 采购单位 | 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原丰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BB2024GZCGJ023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安粮香樟苑18栋1103室
3.成交金额:14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德生(组长)、李桂照、邹治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叁万壹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厕所一座,改造厕所一座,太阳能路灯13套,庭院灯具17套,带电路灯2套,水泥混凝土硬化约2910m2,污水主管道2000m,河道游园一处,休闲广场一处,村部广场一处,五小园矮墙及其它配套设施,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日期:90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03.528826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1月23日
6.采购日期:2024年1月29日11点30分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8.质量:合格
9.技术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蒋源源、工程师、2017SFZ0266
10.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固镇县刘集镇中兴路与五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原丰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99号中旭紫阳大厦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义文(采购人代表)、范晶晶(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告单位: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正文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安粮香樟苑18栋1103室
3.成交金额:14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新建厕所一座,改造厕所一座,太阳能路灯13套,庭院灯具17套,带电路灯2套,水泥混凝土硬化约2910m2,污水主管道2000m,河道游园一处,休闲广场一处,村部广场一处,五小园矮墙及其它配套设施,绿化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俊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91911388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德生(组长)、李桂照、邹治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叁万壹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固镇县刘集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厕所一座,改造厕所一座,太阳能路灯13套,庭院灯具17套,带电路灯2套,水泥混凝土硬化约2910m2,污水主管道2000m,河道游园一处,休闲广场一处,村部广场一处,五小园矮墙及其它配套设施,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日期:90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03.528826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1月23日
6.采购日期:2024年1月29日11点30分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8.质量:合格
9.技术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蒋源源、工程师、2017SFZ0266
10.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固镇县刘集镇中兴路与五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原丰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99号中旭紫阳大厦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义文(采购人代表)、范晶晶(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告单位: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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