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国市水美储家滩·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皖南川藏线东入口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宁国市水美储家滩·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皖南川藏线东入口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宁国市青龙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国市水美储家滩·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皖南川藏线东入口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青龙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
项目名称 | 宁国市水美储家滩?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皖南川藏线东入口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4504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樱花路8号 | |
投标报价:***.22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房冠清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132201020110082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中以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一期)12#楼会展中心精装修工程 | |
企业业绩:东台黄海森林公园新建知青度假快捷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桂花路21号红树福苑6栋301 | |
投标报价:22749711.47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周江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粤144201920200258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良渚新城古墩路幼儿园项目装修工程 | |
企业业绩:莲花湖温德姆酒店项目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科深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3室 | |
投标报价:22752905.59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胡宗兴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51427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项目9号楼装修工程 | |
企业业绩:20GWH动力电池项目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人未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相关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不符合招标公告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申工(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237079(招标人)、0563-410188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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