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来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大街119号楼、米行巷亨通公司、将军楼、青龙社区赛华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来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大街119号楼、米行巷亨通公司、将军楼、青龙社区赛华楼)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大街119号楼、米行巷亨通公司、将军楼、青龙社区赛华楼)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来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大街119号楼、米行巷亨通公司、将军楼、青龙社区赛华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6日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大街119号楼、米行巷亨通公司、将军楼、青龙社区赛华楼)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1-004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向阳路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1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志龙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芮 0550-5631144、1871205358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4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壹万壹仟贰佰壹拾柒元叁角壹分 小写:¥***.31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蔡善文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1450831 | ||
工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树之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壹万壹仟贰佰贰拾元贰角贰分 小写:¥11411220.22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凌云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12111163 | ||
工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康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壹万壹仟贰佰贰拾叁元肆角壹分 小写:¥11411223.41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国锋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1562512 | ||
工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9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40120.00元;专家评审费7600.00元;论证费 无;其他费用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人:程铸月,联系电话:0550-563114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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