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已由 屯溪区发展改革委 以2309-341002-04-05-958234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
2.2项目编号: YCWL2024-001
2.3建设地点:凤霞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以“半田生活方式”盘活乡村闲置农屋/农田资源,共享乡村生活,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造价约180.21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含 20 个日历天内施工图提交)。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并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图审及相应配套服务;
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精细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运营:运营等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备材料: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营;
2.9招标控制价:(1)设计费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工程设计费4 万元(从深化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完成图审),固定总价报价,不得调整。
(2)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为92%,不得高***程建安费用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运营费:中标后,每年运营收入为中标人所有,中标人需支付人民币1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运营保证金,并确保运营单位每年给业主总投资额6.7%的固定年受益。
2.10项目性质:EPCO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设计方人员担任,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即明确设计、施工、运营三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4)招标公告 3.4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邮箱:554502841@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34050169610800001065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屯溪区洽阳路6号5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和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stxcjt.com)网上同时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洽阳路6号5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越华府715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1. 监督
监督部门:屯溪区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59-2320895
2024年2月7 日
本招标项目 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已由 屯溪区发展改革委 以2309-341002-04-05-958234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霞村乡村振兴-基金小村配套房屋提升(EPCO)项目
2.2项目编号: YCWL2024-001
2.3建设地点:凤霞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以“半田生活方式”盘活乡村闲置农屋/农田资源,共享乡村生活,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造价约180.21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含 20 个日历天内施工图提交)。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并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图审及相应配套服务;
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精细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运营:运营等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备材料: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营;
2.9招标控制价:(1)设计费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工程设计费4 万元(从深化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完成图审),固定总价报价,不得调整。
(2)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为92%,不得高***程建安费用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运营费:中标后,每年运营收入为中标人所有,中标人需支付人民币1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运营保证金,并确保运营单位每年给业主总投资额6.7%的固定年受益。
2.10项目性质:EPCO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设计方人员担任,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即明确设计、施工、运营三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4)招标公告 3.4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邮箱:554502841@q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34050169610800001065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屯溪区洽阳路6号5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和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stxcjt.com)网上同时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昱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洽阳路6号5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越华府715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1. 监督
监督部门:屯溪区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59-2320895
2024年2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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