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来安县财政局关于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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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88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902、1903室
二、 基本情况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评审结束后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中列明的“自助签到机”的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审,该行为属于违规进行重新评审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三、 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对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五、 处罚日期: 2024-02-07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来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马越
3、联系电话: 0550-5615689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88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902、1903室
二、 基本情况
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评审结束后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中列明的“自助签到机”的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审,该行为属于违规进行重新评审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三、 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对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五、 处罚日期: 2024-02-07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来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马越
3、联系电话: 0550-561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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