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滁州市清流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滁州市 发布日期: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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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滁州市 采购单位 南谯区银花街道银东社区清流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滁州市清流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滁州市清流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q.gov.cn/)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清流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元/年,925934.40元/三年;
最高限价:***.80元/年,925934.40元/三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清流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9万㎡,多层住宅(1~8号楼)总建筑面积32054 ㎡,高层住宅(9~10号电梯楼)总建筑面积13198㎡,物业用房172㎡。地面停车位161个,私家车库101个(详细情况请现场勘看,以现场实际存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合同即终止),如服务商按合同履约,可在合同期内每年续签订下年度合同,如合同严重违约,不能履行的,采购人分别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特别提示: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中标人应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后十五日内退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移交资料和财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353580173@qq.com)。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投标人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箱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公司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3日12时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23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谯区银花街道银东社区一楼会议室(滁州市南谯区凤谯巷1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谯区银花街道银东社区清流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凤阳南路24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B座601室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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