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寨县】【招标公告变更】梅山镇苏畈至油坊店乡西莲道路路基拓宽工程

所属地区:安徽六安市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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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六安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梅山镇苏畈至油坊店乡西莲道路路基拓宽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梅山镇苏畈至油坊店乡西莲道路路基拓宽工程”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663的招标项目“梅山镇苏畈至油坊店乡西莲道路路基拓宽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中:“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①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③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3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二、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中关于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变更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交/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三、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十二、招标范围中:“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建设需要等因素,招标人可以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变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3.3 (1)中:“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拨付合同金额的30%,后续按工程进度进行资金拨付;在施工期内资金拨付最高不超过中标价款的85%;工程余款在项目通过验收、结算审计后,按照工程结算审计价付清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在完工报账前缴纳工程审计价款的2%,也可以提交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质量保证金在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
变更为:“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可以拨付合同金额的30%;本工程根据工程计量结果,按季度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比例按期中结算价款的80%执行;承包人完成累计合格工程量为总工程量的100%时,发包人拨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100%,另缴最终审定价款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可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6.1 物价波动合同工期内价格(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不作调整。”变更为“16.1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合同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砂、石子、商品混凝土价格若发生变动,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参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 号))《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由建设单位承担。”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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