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二)
【招标公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fygc202402-00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130“第七章 发包人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中关于电梯品牌推荐,其中“蒂森克虏伯”电梯品牌制造商“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其对应的电梯品牌“蒂森克虏伯”也已升级为“TKE蒂升电梯”。问:针对本项目的电梯品牌描述“广东蒂森克虏伯”建议变更为“TKE蒂升电梯(原蒂森克虏伯)”。
答:投标阶段暂不调整,如标后发包人复核情况属实的,予以据实调整。
问题2:
1)在资信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请问我司提供本省监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因业绩录入上传各级平台时间可能存在滞后,如上述第④项无法提供的,为确保业绩真实有效,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载明的各省级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代替(须注明住建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我司提供的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予以认可。
3)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中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请问我司提供的设计负责人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教授级职称证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正高级及副高级职称均予以认可。
问题3:1)为防止潜在投标人与社会评委勾联,针对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市公管局制定示范文本,要求采用横向评审,并做了明细规则。但本项目后台设置却要求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整体上传,这与市公管局的要求背道而驰,应该调整为总包方案的三个章节分别上传,深化设计方案三个章节分别上传,施工组织设计五个章节分别上传。2)总包方案、深化设计、施组的附图附表应该依次放在各自对应章节的文末,而不是放在最后一章的文末,否则就不是横向评审,评委也无法科学客观的评审,当评审总包方案第一章内容时,却要翻到第三章文末看图表,严重降低了评审的连续性,请代理公司能及时调整,按市公管局示范文本执行!
答: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多,过多的横向暗标节点数量将大大增加评委老师分值输入数量,为降低评委负担、提高评审效率,使评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暗标内容评审本身,故本项目设置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该设置正是为了保障评委科学客观评审,本条同类问题不再重复答疑。
问题4:
1)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同问题2回复。
2)招标文件P63、P64、P65中技术标评审的注中描述技术标分为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总承包方案分为总承包方案按总承包管理方案概述、总承包管理方案措施及重点难点分析、总承包合同履约管理方案及响应措施3个节点;深化设计方案分为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设计目标控制、优化设计3个节点;施工组织设计分为5个节点。请明确“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横向暗标评审节点的文末”是指附图、附表依次附在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的文末?还是依次附在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下的小节点的文末?
答:招标文件已载明,指附图、附表依次附在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的文末。
问题5:
1)评标办法中评分项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要求同时提供“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如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而导致无法查询到中标结果公示,可提供关于该事项的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请问:如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议标项目,无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如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而导致无法查询到中标结果公示,可提供关于该事项的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可否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作为平台查询公示截图?
答:同问题2回复。
2)评标办法中“企业施工项目获奖”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承建或者参建的工业建筑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协)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请问:根据地铁车辆段的施工内容和定义(地铁车辆段是地铁车辆停放,检查,整备,运用和修理的管理中心所在地),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地铁车辆段项目获得的市级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企业施工项目获奖加分要求?
答:予以认可,地铁车辆段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业建筑中运输用建筑定义。
3)招标文件P57-58页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中时间均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请问:这里的“自2021年1月1日”是以竣工时间为准吗,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载明,企业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四方责任主体盖章时间为准(如盖章时间有先后的,以最后一个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联系人:张主任、蒋主任
联系方式:0550-222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
联系方式:13267195618、18963772506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fygc202402-00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要求中“独立法人资格”的描述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无修改,本次修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联系人:张主任、蒋主任
联系方式:0550-222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
联系方式:13267195618、18963772506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fygc202402-00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130“第七章 发包人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中关于电梯品牌推荐,其中“蒂森克虏伯”电梯品牌制造商“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其对应的电梯品牌“蒂森克虏伯”也已升级为“TKE蒂升电梯”。问:针对本项目的电梯品牌描述“广东蒂森克虏伯”建议变更为“TKE蒂升电梯(原蒂森克虏伯)”。
答:投标阶段暂不调整,如标后发包人复核情况属实的,予以据实调整。
问题2:
1)在资信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请问我司提供本省监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因业绩录入上传各级平台时间可能存在滞后,如上述第④项无法提供的,为确保业绩真实有效,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载明的各省级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代替(须注明住建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我司提供的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予以认可。
3)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中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请问我司提供的设计负责人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教授级职称证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正高级及副高级职称均予以认可。
问题3:1)为防止潜在投标人与社会评委勾联,针对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市公管局制定示范文本,要求采用横向评审,并做了明细规则。但本项目后台设置却要求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整体上传,这与市公管局的要求背道而驰,应该调整为总包方案的三个章节分别上传,深化设计方案三个章节分别上传,施工组织设计五个章节分别上传。2)总包方案、深化设计、施组的附图附表应该依次放在各自对应章节的文末,而不是放在最后一章的文末,否则就不是横向评审,评委也无法科学客观的评审,当评审总包方案第一章内容时,却要翻到第三章文末看图表,严重降低了评审的连续性,请代理公司能及时调整,按市公管局示范文本执行!
答: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多,过多的横向暗标节点数量将大大增加评委老师分值输入数量,为降低评委负担、提高评审效率,使评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暗标内容评审本身,故本项目设置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该设置正是为了保障评委科学客观评审,本条同类问题不再重复答疑。
问题4:
1)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同问题2回复。
2)招标文件P63、P64、P65中技术标评审的注中描述技术标分为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总承包方案分为总承包方案按总承包管理方案概述、总承包管理方案措施及重点难点分析、总承包合同履约管理方案及响应措施3个节点;深化设计方案分为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设计目标控制、优化设计3个节点;施工组织设计分为5个节点。请明确“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横向暗标评审节点的文末”是指附图、附表依次附在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的文末?还是依次附在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下的小节点的文末?
答:招标文件已载明,指附图、附表依次附在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3个横向暗标大节点的文末。
问题5:
1)评标办法中评分项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要求同时提供“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如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而导致无法查询到中标结果公示,可提供关于该事项的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请问:如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议标项目,无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如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而导致无法查询到中标结果公示,可提供关于该事项的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可否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作为平台查询公示截图?
答:同问题2回复。
2)评标办法中“企业施工项目获奖”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承建或者参建的工业建筑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协)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请问:根据地铁车辆段的施工内容和定义(地铁车辆段是地铁车辆停放,检查,整备,运用和修理的管理中心所在地),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地铁车辆段项目获得的市级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企业施工项目获奖加分要求?
答:予以认可,地铁车辆段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业建筑中运输用建筑定义。
3)招标文件P57-58页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中时间均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请问:这里的“自2021年1月1日”是以竣工时间为准吗,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载明,企业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四方责任主体盖章时间为准(如盖章时间有先后的,以最后一个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联系人:张主任、蒋主任
联系方式:0550-222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
联系方式:13267195618、18963772506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fygc202402-00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要求中“独立法人资格”的描述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无修改,本次修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联系人:张主任、蒋主任
联系方式:0550-222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
联系方式:13267195618、18963772506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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