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黄山区平湖西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招标结果】黄山区平湖西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黄山区平湖西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2024】年【2】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
1.4分包(标包)划分
1.5比选方式
1.6比选组织形式
1.7资格审查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0参选费用
1.11保密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2踏勘现场
2.3参选预备会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3参选报价
3.4参选有效期
3.5参选保证金
3.6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5.2唱价程序
5.3异议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6.2评选原则
6.3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6.5评选报告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2中选人公示
7.3中选通知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2合同签订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1. 评选方法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5评选结果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1.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2. ★参选函
3. ★参选一览表(与参选函单独封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
6. ★廉洁参选承诺书
7. ★承诺函
8. 初步评审证明材料
8.1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详细评审证明材料
10.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12. 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黄山区平湖中路1店面招租。面积约162平方米,门面宽约6米:
1.2 承租期限:租期为3年。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参选限价,参选限价为19.8万元/年,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低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评估产品名称:CP01761租赁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此项目联系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黄山分公司渠道与公众客户部10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单面呈交或邮件。
4.4 友情提醒:
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189.cn,经比选人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人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黄山分公司渠道与公众客户部11楼。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2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2024年2月27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40分,价格5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附件3:评分表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黄山区电信分公司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参选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1.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 (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2. ★参选函
参选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 90 天)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6.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7.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3. ★参选一览表(与参选函单独封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为保证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并针对本项目承诺如下: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要求。
2、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3、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我方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非联合体承诺:我方承诺本次非联合体参选,且中选后不会进行转包。
5、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其他:我方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初步评审证明材料
8.1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 详细评审证明材料
参选人按附件3:评分标准提供,格式自拟
10.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就参选文件对技术规范书存在的偏差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参选文件偏离情况”第一行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如对《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未填写或空白,则默认为无偏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技术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差逐条做出说明;
2.参选人对技术规范书条款标识有“★”条款的要求须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应答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参选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3.如对《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未填写或空白,则默认为无偏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参选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本节添加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请在制作参选文件时将括号内说明内容删除。)
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2024】年【2】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
1.4分包(标包)划分
1.5比选方式
1.6比选组织形式
1.7资格审查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0参选费用
1.11保密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2踏勘现场
2.3参选预备会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3参选报价
3.4参选有效期
3.5参选保证金
3.6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5.2唱价程序
5.3异议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6.2评选原则
6.3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6.5评选报告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2中选人公示
7.3中选通知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2合同签订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1. 评选方法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5评选结果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1.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2. ★参选函
3. ★参选一览表(与参选函单独封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
6. ★廉洁参选承诺书
7. ★承诺函
8. 初步评审证明材料
8.1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详细评审证明材料
10.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12. 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黄山区平湖中路1店面招租。面积约162平方米,门面宽约6米:
门店名称 | 年租金(万元) | 年度积分目标(分) |
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 | 19.8 | 27000 |
1.2 承租期限:租期为3年。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参选限价,参选限价为19.8万元/年,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低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评估产品名称:CP01761租赁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此项目联系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黄山分公司渠道与公众客户部10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单面呈交或邮件。
4.4 友情提醒:
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189.cn,经比选人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人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黄山分公司渠道与公众客户部11楼。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2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2024年2月27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比选人 | 单位名称: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 ||
1.1.3 | 比选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 ||
1.3 | 比选范围 |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
1.4 | 分包(标包)划分 | R不划分分包(标包) □划分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2条款。】 | ||
1.5.1 | 比选方式 | R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 ||
1.6 | 比选组织形式 | R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比选代理机构电话: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条件”。 |
1.8.1 |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本条款增加规定: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R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2.2.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
2.3 | 参选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 ||
2.4.1 |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提出澄清的方式: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 ||
2.4.2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前2日。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以纸质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的形式提出。 | ||
2.4.4 |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前2日。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或电子文档。 | ||
3.1 | 参选文件组成 | 参选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详见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 ||
3.2.2 |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 ||
3.2.4 |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参选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参选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参选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密封袋/箱由参选人用自制封条在开口处密封,封条上加盖骑缝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如使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应提供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说明。 | ||
3.3.3 |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3条款。 | ||
3.3.5 |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R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3.3.6 |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本项目设置参选限价,参选限价为24.5万元/年,参选总报价24.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低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参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2.参选一览表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参选人漏写或者错写,将导致被否决参选。 | ||
3.4.1 |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有效期:90天 | ||
3.5.1 |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 R参与此次招租的经销商,需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并请于2024年2月29日17:00前缴纳2000元招租保证金(如中租,招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系统保证金;未中租,则保证金在中租结果公布后予以退还)。 | ||
3.5.2 | 参选保证金形式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 户 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账 号:9558851310000001462 | ||
3.5.4 |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 | ||
3.6.1 | 备选参选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
3.7.1 | 参选文件份数 | ①一套参选文件(不含报价部分):即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②电子版(u盘)一份(含参选文件和报价部分) | ||
3.7.4 | 参选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仅供参考): | ||
3.7.6 |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坚固的封装袋(盒、箱)中,在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 ||
4.1.1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 比选公告 | ||
4.1.2 |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 比选公告 | ||
4.1.4 | 参选文件退还 | R不退还 □退还,【参选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 ||
4.1.6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R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6.4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推荐原则如下: ①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100%。 ②评选委员会将各参选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出现综合得分一致,则按照房租报价最高者优先;若报价一致,则按照业务报量高者优先)。 | ||
7.1.1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人数量:1人 | ||
7.1.2 | 中选原则 | 中选原则如下: 按照评选报告中选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 ||
7.1.3 | 集中比选中选份额调整原则 |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第(【/】)项原则进行调整: (1)比选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比选人对其他所有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 |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 ||||
第三章 | 评选办法前附表 |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40分,价格5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 | 参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参选文件格式 | 按照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内容进行参选文件编制制作。 |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详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1.8条款规定 | |||
响应性评审 | 参选有效期 | 90天 | ||
参选报价 | 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低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
标识有“★”条款的要求 |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中标识有“★”条款的要求须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应答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参选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 |||
2.2 | 详细 评审 标准 | 详见附件3:评分标准表 | ||
3.2.2 | 评分计算原则 | 各项评分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
3.4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详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6.4条款】 |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1:合同模板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附件3: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技术、服务 | 参选文件制作水平 | 2.00 | 参选文件格式和内容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制作装订文件、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每具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资质要求 | 5.00 | 参选人为市级或本地TOP商得5分,其他商不得分,如为移动主厅驻厅商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 | 纠纷处理 | 5.00 | 参选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用工安全或法律纠纷时全权负责并处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纠纷处理承诺书模板见技术规范书) | |
5 | 总体方案 | 10.00 | 考察参选人所提供的参选方案对项目实施的思路、原则、特点的理解情况,参选方案的合理、稳定、成熟可行性,参选方案应答是否详尽、明晰;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较差得[0,4)分。 | |
6 | 技术条款应答情况 | 2.00 | 全部满足要求得2分,对技术规范中技术要求指标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
7 | 承诺合作卖场员工数 | 6.00 | 参选人承诺在本合作卖场投入专职员工数。5人以上得5分,每少一人扣1分,。 | |
8 | 终端运营服务响应及服务协调方案 | 10.00 | 根据终端运营服务响应方案,主要包括终端新品上市运营方案,库存机型销售方案,终端备货,演示机上柜等。参选方案应答是否详尽、明晰;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7)分;较差得[0,4)分。 | |
9 | 额外的服务承诺 | 5.00 | 根据参选人是否提出优于本文件要求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提供优于文件需求外的服务承诺,能够极大促进项目工作改进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 |
10 | 合作经验 | 零售经营时间 | 6 | <2年得1分,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6分封顶 |
门店经营思路 | 5 | 最好5分、最差0.5分 | ||
渠道拓展及经营思路 | 5 | 参选人承诺若本次中标,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新开一家店外捆绑店。 | ||
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 | 4 | 派驻卖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电信方管理安排 | ||
11 | 2023年度合作积分 | 15.00 | 2023年度与黄山电信所有合作门店店均月积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500分以下不得分,500-1000分得5分;1000-2000分得10分;3000分以上15分封顶。 | |
12 | 报价 | 房租报价 | 20.00 | 按照测算设定基准比例,基准值得分15分,每高0.5个点加一分(加分不超过5分) |
合计 | 100.00 | |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黄山区电信分公司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
参选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1.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 (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 (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2. ★参选函
参选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 90 天)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6.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7.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3. ★参选一览表(与参选函单独封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为保证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黄山区平湖中路1号店面招租项目】,并针对本项目承诺如下: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要求。
2、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3、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我方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非联合体承诺:我方承诺本次非联合体参选,且中选后不会进行转包。
5、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其他:我方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初步评审证明材料
8.1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 详细评审证明材料
参选人按附件3:评分标准提供,格式自拟
10.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技术规范书条款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就参选文件对技术规范书存在的偏差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规范书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参选文件偏离情况”第一行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如对《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未填写或空白,则默认为无偏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参数要求 |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技术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差逐条做出说明;
2.参选人对技术规范书条款标识有“★”条款的要求须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应答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参选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3.如对《技术规范书偏离表》未填写或空白,则默认为无偏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参选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本节添加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请在制作参选文件时将括号内说明内容删除。)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