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滁州市南谯区襄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滁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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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襄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滁州市南谯区襄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襄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cznqgc202403-004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1#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王主任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滁州市港汇A座28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鲁丹丹 1510550986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08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 人 第二中标候选 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陆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元肆角柒分(?***.47)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等)、技术负 责人 工期(日历天) | 姓名 | 许磊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32181296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康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陆万肆仟叁佰肆拾柒元捌角整(?4164347.80)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等)、技术负 责人 工期(日历天) | 姓名 | 朱梦云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11141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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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禹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陆万肆仟叁佰玖拾柒元捌角玖分(?4164397.89)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等)、技术负 责人 工期(日历天) | 姓名 | 卫怡君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81893705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8日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滁公管综【2023】19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 费标准计算 |
代理服务相关 费用 | 代理费16375元;专家评审费5000元; |
提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 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玖源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楼,联系人:鲁丹丹,联系电话:15105509861。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 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 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 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 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 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 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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