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
【招标公告】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工程
比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工程
2、项目核准、资金计划:8.044597万元。
3、建设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顾桥电厂。
2、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对#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1燃油罐(油罐体顶部标高为10.15m,面积约372m2)、#1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1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2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2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及上述设备附属管道附件设备(包括楼梯、护栏、支吊架、罐体框架、附属管道、附属设备等)表面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刷漆总面积约为4500m2。具体界限为:油罐喷漆的范围以进出油罐的管道连接点为界限;#1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1炉本体为界限;#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1炉A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1炉渣仓以#1炉斗提机出口为界限,#2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2炉本体为界限;#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2炉B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2炉渣仓以#2斗提机出口为界限。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上述部位喷涂一层环氧漆。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施工工具及机具以及施工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工作所需的脚手架以及爬梯搭设、拆除以及上述范围内所有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均有投标方负责。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B证。
四、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2日 9:00
五、报名方式: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招投标及造价管理系统
六、入围单位确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自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到后,通过系统,从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单位。电话通知10家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B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免费领取比价文件及有关资料。
领取截止时间: 2024年4月9日
领 取 地 点: 顾桥电厂经营管理部
七、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4:00
2、递交报价地点:顾桥电厂二楼2号会议室
八、比价联系人:
戚锋 联系电话:18055456363
九、其他:
1、请入围单位按比价文件格式要求,递交比价文件。
2、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切勿报名,否则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3、中标单位非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不进行施工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缴纳至建设单位账户,中标价10%。
2024年4月18日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
#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
技
术
规
范
书
2024年4月 安徽淮南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
1.2本技术规范书包括#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的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服务。
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施工工作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投标方应制定施工方案。
2. 安全标准
本项目的施工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规定,下列规范、规程作为招标方、投标方双方执行的主要依据,但不限于此。
2.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2《锅炉运行规程》
3. 项目概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1燃油罐(油罐体顶部标高为10.15m,面积约372m2)、#1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1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2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2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及上述设备附属管道附件设备(包括楼梯、护栏、支吊架、罐体框架、附属管道、附属设备等)表面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刷漆总面积约为4500m2。具体界限为:油罐喷漆的范围以进出油罐的管道连接点为界限;#1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1炉本体为界限;#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1炉A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1炉渣仓以#1炉斗提机出口为界限,#2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2炉本体为界限;#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2炉B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2炉渣仓以#2斗提机出口为界限。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上述部位喷涂一层环氧漆。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施工工具及机具以及施工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工作所需的脚手架以及爬梯搭设、拆除以及上述范围内所有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均有投标方负责。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 技术要求
4.1投标方准备好施工机具、工具并进行检查合格。施工机具、工具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2投标方每次施工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并向招标方报备,投标方所指派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不安全事件及事故,组织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安全技术交底。
4.3投标方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施工过程中服从招标方的统一安排调度,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定。投标方应通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在全部熟悉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投标方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需要佩带安全带、防坠器的区域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防坠器。投标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4.5投标方现场工作前,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办理三措一案,经招标方审核后方可开工。
4.6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应做好防高空落物措施,并设置安全围栏、警告牌。 投标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满足现场安全使用要求。
4.7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应清理干净,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得喷漆。
4.8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必须对现场设备、管道以及相关测点等做好防护措施,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投标方负责修复;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招标方相关制度执行。
4.9喷漆过程中应做好防火措施,喷漆作业现场15米内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10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6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1油漆应喷涂均匀,外观颜色一致,不得出现漏喷。
4.12施工完成,投标方应先组织自己现场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再提交招标方进行验收。
4.13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14投标方应提供油漆的合格证,#1燃油罐油漆颜色为黄色(颜色参考#2油罐),#1炉和#2炉渣库负压管道和压缩空气储罐及压缩空气管道油漆为天蓝色,其他部位均为深灰色,具体颜色以现场设备原色为准。
5. 双方职责
5.1. 招标方在具备开工条件前3天通知投标方到厂进行准备工作,接受安全培训。投标方应制定三措一案,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5.2.招标方提供喷漆所需的压缩空气及临时电源接口,具体方案由投标方与招标方现场确认。
5.3. 投标方安排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安全监督。
5.4.投标方负责组织工作,并根据招标方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喷漆工作。
5.5.投标方在施工中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安全措施。
6. 工期
工期为30个日历日。
7. 质保与验收
7.1、施工工艺及所提供材料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7.2、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如因投标方质量原因,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整改修复。
8. 考核管理
8.1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辞退、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投标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否则考核投标方1000元/次。
8.2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或者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处,考核投标方1000元。
8.3投标方检修过程中故意损坏现场系统、设备、部位的,考核投标方2000元/次,并由投标方负责对损坏部位、设备、系统进行修复,贻误的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8.4上述考核管理与合同考核存在冲突时,按照较严考核条款执行。
比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顾桥电厂#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工程
2、项目核准、资金计划:8.044597万元。
3、建设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顾桥电厂。
2、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对#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1燃油罐(油罐体顶部标高为10.15m,面积约372m2)、#1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1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2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2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及上述设备附属管道附件设备(包括楼梯、护栏、支吊架、罐体框架、附属管道、附属设备等)表面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刷漆总面积约为4500m2。具体界限为:油罐喷漆的范围以进出油罐的管道连接点为界限;#1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1炉本体为界限;#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1炉A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1炉渣仓以#1炉斗提机出口为界限,#2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2炉本体为界限;#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2炉B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2炉渣仓以#2斗提机出口为界限。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上述部位喷涂一层环氧漆。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施工工具及机具以及施工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工作所需的脚手架以及爬梯搭设、拆除以及上述范围内所有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均有投标方负责。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B证。
四、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2日 9:00
五、报名方式: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招投标及造价管理系统
六、入围单位确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自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到后,通过系统,从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单位。电话通知10家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B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免费领取比价文件及有关资料。
领取截止时间: 2024年4月9日
领 取 地 点: 顾桥电厂经营管理部
七、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4:00
2、递交报价地点:顾桥电厂二楼2号会议室
八、比价联系人:
戚锋 联系电话:18055456363
九、其他:
1、请入围单位按比价文件格式要求,递交比价文件。
2、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切勿报名,否则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3、中标单位非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不进行施工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缴纳至建设单位账户,中标价10%。
2024年4月18日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
#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
技
术
规
范
书
2024年4月 安徽淮南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
1.2本技术规范书包括#1炉和#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石灰石仓、渣仓及#1油罐喷漆的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服务。
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施工工作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投标方应制定施工方案。
2. 安全标准
本项目的施工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规定,下列规范、规程作为招标方、投标方双方执行的主要依据,但不限于此。
2.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2《锅炉运行规程》
3. 项目概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风道最高点约7m,面积约252m2)、#1燃油罐(油罐体顶部标高为10.15m,面积约372m2)、#1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1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2炉石灰石仓(石灰石仓罐体顶部标高为17m,管道分布在#0米层、2.1m层平台、4.2m层平台,面积约727m2)、#2炉渣仓(渣仓罐体顶部标高为27.7m,管道及附属设备布置在4.8m平台,面积约1085m2)及上述设备附属管道附件设备(包括楼梯、护栏、支吊架、罐体框架、附属管道、附属设备等)表面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刷漆总面积约为4500m2。具体界限为:油罐喷漆的范围以进出油罐的管道连接点为界限;#1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1炉本体为界限;#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1炉A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1炉渣仓以#1炉斗提机出口为界限,#2炉石灰石仓喷漆范围以#2炉本体为界限;#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以新建负压吸尘管道与原#2炉B一次风机入口管道连接处为界限;#2炉渣仓以#2斗提机出口为界限。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上述部位喷涂一层环氧漆。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施工工具及机具以及施工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工作所需的脚手架以及爬梯搭设、拆除以及上述范围内所有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均有投标方负责。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对非喷漆部位(油位计、测点、名牌等)进行隔离保护 | 投标方负责 |
2 | 对#1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2炉渣库负压吸尘管道、#1燃油罐、#1炉石灰石仓(包括附属储气罐)、#1炉渣仓、#2炉石灰石仓(包括附属储气罐)、#2炉渣仓及上述设备附属管道附件设备(包括楼梯、护栏、支吊架、罐体框架、附属管道、附属设备等)表面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进行清理,对上述部位进行喷漆。 | 投标方负责 |
3 | 所需脚手架以及爬梯搭设、拆除 | 投标方负责 |
4 |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危废合规处置,满足环保要求。) | 投标方负责 |
5 | 所需压缩空气接管的铺设、拆除 | 投标方负责 |
6 | 临时电源的接入、拆除 | 投标方负责 |
4. 技术要求
4.1投标方准备好施工机具、工具并进行检查合格。施工机具、工具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4.2投标方每次施工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并向招标方报备,投标方所指派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不安全事件及事故,组织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安全技术交底。
4.3投标方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施工过程中服从招标方的统一安排调度,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定。投标方应通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在全部熟悉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投标方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需要佩带安全带、防坠器的区域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防坠器。投标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4.5投标方现场工作前,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办理三措一案,经招标方审核后方可开工。
4.6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应做好防高空落物措施,并设置安全围栏、警告牌。 投标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满足现场安全使用要求。
4.7起皮油漆、积灰及油污应清理干净,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得喷漆。
4.8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必须对现场设备、管道以及相关测点等做好防护措施,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投标方负责修复;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照招标方相关制度执行。
4.9喷漆过程中应做好防火措施,喷漆作业现场15米内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10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6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1油漆应喷涂均匀,外观颜色一致,不得出现漏喷。
4.12施工完成,投标方应先组织自己现场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再提交招标方进行验收。
4.13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14投标方应提供油漆的合格证,#1燃油罐油漆颜色为黄色(颜色参考#2油罐),#1炉和#2炉渣库负压管道和压缩空气储罐及压缩空气管道油漆为天蓝色,其他部位均为深灰色,具体颜色以现场设备原色为准。
5. 双方职责
5.1. 招标方在具备开工条件前3天通知投标方到厂进行准备工作,接受安全培训。投标方应制定三措一案,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5.2.招标方提供喷漆所需的压缩空气及临时电源接口,具体方案由投标方与招标方现场确认。
5.3. 投标方安排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安全监督。
5.4.投标方负责组织工作,并根据招标方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喷漆工作。
5.5.投标方在施工中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安全措施。
6. 工期
工期为30个日历日。
7. 质保与验收
7.1、施工工艺及所提供材料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7.2、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如因投标方质量原因,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整改修复。
8. 考核管理
8.1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辞退、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投标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否则考核投标方1000元/次。
8.2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或者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处,考核投标方1000元。
8.3投标方检修过程中故意损坏现场系统、设备、部位的,考核投标方2000元/次,并由投标方负责对损坏部位、设备、系统进行修复,贻误的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8.4上述考核管理与合同考核存在冲突时,按照较严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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