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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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国际小水电中心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40400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际小水电中心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审工期3个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期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桂英、龚伟、张经纬、汪崇龙、王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2008室,联系电话:0551-626282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一、项目编号:CG20240400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际小水电中心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安徽省2024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审工期3个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期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桂英、龚伟、张经纬、汪崇龙、王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2008室,联系电话:0551-626282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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