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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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砀山县唐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圣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4028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35栋101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金额:***.00元
评审得分(综合评分法):81.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学田(组长)、鲍力、陈方启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约定,代理费用159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圣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荣联尚东城,联系人:***,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唐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砀山县唐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荣联尚东城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4028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35栋101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金额:***.00元
评审得分(综合评分法):81.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 施工范围:砀山县唐寨镇家和村坑塘清淤项目,西王寨自然村:坑塘清淤4面共计62000㎡,护坡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国云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51671892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学田(组长)、鲍力、陈方启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约定,代理费用159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圣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荣联尚东城,联系人:***,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唐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砀山县唐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荣联尚东城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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