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监控及交通信号灯运维项目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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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明光市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监控及交通信号灯运维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监控及交通信号灯运维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20240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监控及交通信号灯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6.1资信标评细则
1、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交通类或公安视频监控类项目的建设或运维业绩的(项目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卡口系统、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平安城市或雪亮工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不能清晰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补充提供该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
修改为: 6.1资信标评细则
1、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交通类或公安视频监控类项目的建设或运维业绩的(项目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或卡口系统或交通监控系统或交通信息诱导系统或平安城市或雪亮工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不能清晰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补充提供该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公安局
地 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73550596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20240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监控及交通信号灯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6.1资信标评细则
1、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交通类或公安视频监控类项目的建设或运维业绩的(项目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卡口系统、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平安城市或雪亮工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不能清晰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补充提供该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
修改为: 6.1资信标评细则
1、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交通类或公安视频监控类项目的建设或运维业绩的(项目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或卡口系统或交通监控系统或交通信息诱导系统或平安城市或雪亮工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不能清晰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补充提供该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公安局
地 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735505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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