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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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JCDL2024082 |
项目名称 |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
采购人 |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8.69万元 |
最高限价 | 8.69万元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供货安装 地点 |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成交费用 | 本项目成交价为有效最低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潜在比选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是具有经营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五 3、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公告。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资料获取 |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360970893@qq.com)且与蒋工确认或现场报名。 3、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需具备的资质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等。注: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 5、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比选单位资格要求,但参加比选的,可能会对比选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双方协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向成交人收取。 2、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代理机构户名: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支行 账号:1306232609300002134 |
比选时间 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4年 5 月 2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比选办法 | (1)被邀请单位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盖章)。 若递交应邀回执单的单位不足2家,取消本次比选;若递交应邀回执单的单位大于等于2家,按以下方式比选: (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已递交的被邀请单位中对各家报价进行评审,发现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低于或等于的,作为有效报价。 (3)将通过评审的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最低有效报价。 (4)已登记的被邀请单位中报价为最低有效报价的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若比选单位最低有效报价的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人。摇号程序是: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比选单位数量,由比选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的号码由大到小排序,号码最大的为本项目成交人。) (4)代理机构通知成交人后,由采购人书面确定其为本项目成交人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采购人向成交人 不收取 履约担保。 |
特别提示1 |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费用,一旦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项目费用提出的任何异议。 3、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4、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原件。 5、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比选单位不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能力,采购人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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