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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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合肥行政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垃圾清运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拟对校(院)内绿化、生活、建筑装潢等垃圾清运服务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
2.项目预算:¥***.00元/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单车预算控制价为600元。
3.项目概况:校园内绿化、生活、建筑装潢等垃圾清运工作,校(院)占地面积86.7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绿化、生活、建筑垃圾等垃圾清运”相关内容;
4.提供详细的项目方案,包括:人员情况、清运方案、保洁方案;清运人员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5.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项目的类似清运业绩或包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在内的物业、保洁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7.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校园内所有绿化、生活、建筑装潢垃圾等的清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出的上述三项内容。由城管局正常清运的垃圾部分,仍由城管局清理,其余部分均属本次询价清运范围。项目具体情况需进行现场勘验确认。
2.服务期限:本次垃圾清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价不变,最多续签2年。因采购人校区搬迁、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合同予以解除,据实结算。
3.服务标准:
(1)听从采购人指挥,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服务范围内清洁,无垃圾;
(2)不得破坏采购人项目的绿化、道路、标识标牌、雕塑等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3)垃圾清运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在采购人管理的项目范围内开展与垃圾清运无关的其他任何业务,垃圾清运人员或清运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行走;
(4)清运时限:清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凡未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凡发生垃圾清运不及时、清运完之后场地没有打扫干净、垃圾掉落现象较明显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6)根据实际发生的清运车辆数,据实结算。
(7)垃圾清运所采用的运输工具要求如下:长不低于3.9米、宽不低于2.1米,车帮高度不低于1米的货车并自带铲车;装车要求为装满。
(8)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按照附件、报价单,按每车报价(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得超过每车预算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9)所报价格包含清运所发生的运输费、人工费、耗材、税金等一切费用(一价全含)。
(10)询价响应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校的所有采购活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实地考察并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名,所投标的需符合现场考察标准。
联系人:徐沛 电话:0551-62206687
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康和楼310室
五、资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一个项目的垃圾清运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投标人员须附投标公司授权委托函(加盖公章);
4.报价单 ;
5.证明投标公司资质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
6.以上所有资料需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在封口上盖上骑缝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
六、评审方式及时间
1.评审方式: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合格性评审,合格后取有效最低价确定为中标单位。
2.评审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康和楼会议室。
3.评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
附件:报价单-第二次.xls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
2024年6月5日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
2.项目预算:¥***.00元/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单车预算控制价为600元。
3.项目概况:校园内绿化、生活、建筑装潢等垃圾清运工作,校(院)占地面积86.7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绿化、生活、建筑垃圾等垃圾清运”相关内容;
4.提供详细的项目方案,包括:人员情况、清运方案、保洁方案;清运人员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5.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项目的类似清运业绩或包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在内的物业、保洁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7.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校园内所有绿化、生活、建筑装潢垃圾等的清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出的上述三项内容。由城管局正常清运的垃圾部分,仍由城管局清理,其余部分均属本次询价清运范围。项目具体情况需进行现场勘验确认。
2.服务期限:本次垃圾清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价不变,最多续签2年。因采购人校区搬迁、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合同予以解除,据实结算。
3.服务标准:
(1)听从采购人指挥,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服务范围内清洁,无垃圾;
(2)不得破坏采购人项目的绿化、道路、标识标牌、雕塑等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3)垃圾清运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在采购人管理的项目范围内开展与垃圾清运无关的其他任何业务,垃圾清运人员或清运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行走;
(4)清运时限:清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凡未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凡发生垃圾清运不及时、清运完之后场地没有打扫干净、垃圾掉落现象较明显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6)根据实际发生的清运车辆数,据实结算。
(7)垃圾清运所采用的运输工具要求如下:长不低于3.9米、宽不低于2.1米,车帮高度不低于1米的货车并自带铲车;装车要求为装满。
(8)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按照附件、报价单,按每车报价(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得超过每车预算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9)所报价格包含清运所发生的运输费、人工费、耗材、税金等一切费用(一价全含)。
(10)询价响应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校的所有采购活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实地考察并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名,所投标的需符合现场考察标准。
联系人:徐沛 电话:0551-62206687
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康和楼310室
五、资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一个项目的垃圾清运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投标人员须附投标公司授权委托函(加盖公章);
4.报价单 ;
5.证明投标公司资质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
6.以上所有资料需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在封口上盖上骑缝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
六、评审方式及时间
1.评审方式: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合格性评审,合格后取有效最低价确定为中标单位。
2.评审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01号康和楼会议室。
3.评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
附件:报价单-第二次.xls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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