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休宁县城东幼儿园房屋楼顶场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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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休宁县城东幼儿园房屋楼顶场地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休宁县城东幼儿园房屋楼顶场地招租
挂牌时间:
20240606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HJXGQ2024J006 | 项目名称 | 休宁县城东幼儿园房屋楼顶场地招租 |
转让方名称 | 休宁县教育局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2 | 挂牌期间 | 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ggzy.huangshan.gov.cn/Template/jump.html?locationurl=http://ggzy.huangshan.gov.cn/&infoid=933c7111-4244-4aba-b1d4-17db22f8c971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实施应满足住建绿色验收标准且成交人安装容量不可低于绿色建筑要求的最低安装容量。在光伏项目运行期间,因光伏原因造成第三方投诉,成交人自行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项目成交人应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其工作人员(含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技术标准规范及业主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屋顶的现状和附着物,不破坏建筑物屋顶防水;由于项目成交人安装光伏发电站而导致的屋顶安全隐患,造成业主及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失的均由项目成交人承担责任 3、本项目投运期限为二十年,自本项目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开始计算。协议屋顶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协议屋顶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前述期限到期后,成交人有权延期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之日止。若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投运,成交人与屋顶产权方可协商解决项目运行或终止的情况。首年屋顶租金以成交人中标成交的租金单价格为准,租金单价金额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每次调整的幅度为在前5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上浮8%。屋顶租赁面积以实际占用屋面面积为准。 4、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方式,成交人每年向屋顶所有权方支付租金,首年支付租金的日期为光伏并网日期,之后每年在并网日期的相同月份进行租金支付。屋顶所有权方每月向成交人支付使用光伏电量电费(电费金额=使用光伏电量*度电单价),每度电的结算单价以实际供电局用电单价为准。 5、因光伏企业运营不善导致项目停业终止,需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发电设施。 6、项目成交人中标项目后,自行安排备案手续办理、进场施工安装。建设项目所需的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方案经业主审批确认后严格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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