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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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众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 | 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21CG2024FW3332 | |
标段名称 | 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包) | |
标段编号 | WH21CG2024FW333202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3座302A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佳、史晨洁 1581022680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众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元/三年 | |
授权代表 | 王方芳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合同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②合同名称:芜湖联盛国际商业广场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 ③合同名称:芜湖科技馆2024-2026年度消防维保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灭火器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配备人员开展消防维保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执行,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协泰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230660元/三年 | |
授权代表 | 刘红玲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合同名称: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骑车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综合楼消防维保 ②合同名称:芜湖市恒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维保服务合同 ③合同名称:中外运物流芜湖有限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22年度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春水湾月亮湾及清风湾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灭火器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配备人员开展消防维保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执行,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鸿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安徽宏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288210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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