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无为市高沟镇2024年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石板洲大道、骆合路、江心洲大道三期(滨江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无为市高沟镇2024年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石板洲大道、骆合路、江心洲大道三期(滨江路))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2024年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石板洲大道、骆合路、江心洲大道三期(滨江路))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承德驰跃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2024年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石板洲大道、骆合路、江心洲大道三期(滨江路))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4JT2689(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40538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2024年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石板洲大道、骆合路、江心洲大道三期(滨江路))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4JT268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无为市高沟镇龙庵社区府苑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承德驰跃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51 | |
项目负责人 | 贾玲莎 | |
证书编号:翼213192002570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12819457.75 | |
项目负责人 | 王桢 | |
证书编号:鲁1372023202306028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无锡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2820371.18 | |
项目负责人 | 陈亚明 | |
证书编号:苏1322006200802750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陕西鑫跃霖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值:75 b值:85 基准价:12814389.00元 样本值单位:安徽中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詹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潘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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