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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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六安市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0320240003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习友路商铺030号-042号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壹仟叁佰壹拾陆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惠晓云、陈福兰、余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64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前楼5楼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采购文件正文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成交结果公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JC34150320240003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习友路商铺030号-042号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壹仟叁佰壹拾陆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服务内容为保安、保洁、水电、消防及少量绿化等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实施物业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惠晓云、陈福兰、余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64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前楼5楼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采购文件正文
裕安区环保税务综合楼···成交结果公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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