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省牛岭水库坝前拦污网及其附属设施中标结果公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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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牛岭水库坝前拦污网及其附属设施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安徽省牛岭水库坝前拦污网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450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牛岭水库坝前拦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层1213-185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贰万捌仟叁佰伍拾陆圆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柒拾贰万捌仟叁佰伍拾陆圆整(***.00元)
评审总得分:5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丽莉、汪小逸、丁松、吴年发、罗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3.8万元,由招标人支付。
2.金额:3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孙工***、王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450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牛岭水库坝前拦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层1213-185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贰万捌仟叁佰伍拾陆圆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柒拾贰万捌仟叁佰伍拾陆圆整(***.00元)
评审总得分:5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趸船 品牌:东方高速艇 规格型号:4000mm×2500mm×1000mm;ccsb4mm;吃水深度≥35cm; 数量:2艘 单价:1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丽莉、汪小逸、丁松、吴年发、罗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3.8万元,由招标人支付。
2.金额:3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孙工***、王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泾县榔桥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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