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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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道贤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5日
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来安县水口镇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6-002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来安县水口镇104国道附近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15幢1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雪 1801988779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4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道贤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伍佰贰拾柒万壹仟零壹拾叁元捌角贰分 小写:***.8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路修远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82120640 | ||
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亿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伍佰捌拾贰万元整 小写:582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许敏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204138 | ||
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名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陆佰壹拾壹万肆仟玖佰玖拾壹元整 小写:6114991.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何春林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32309402 | ||
工期(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8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收费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 32600.00 元;专家评审费 4800.00 元;论证费 无 ;其他费用 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15幢101室,联系人:聂雪,联系电话:1801988779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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