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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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含山县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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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1-18-2024-0237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1-18-2024-0237001 |
| 招标人 | 含山县中医医院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2-340522-04-05-854542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栋楼101室 徐学山、137056551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6/25 9:00:00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 计,规划方案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 图设计(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 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 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 力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工期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 规划方案设计,规划方 案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 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 期不在上述服务期 内)。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交口盛世大厦A座 24层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宋志荣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 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20081300654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要求中无技术负责 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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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 位及原因 | 安徽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手写签名,不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 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1、安徽旭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安徽苍龙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3、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4、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 5、安徽京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芜湖久瑞建设有限公司7、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河南翰风方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安 徽浩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安徽江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芜 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12、安徽茂叶建设有限公司13、安徽圣树建 筑劳务有限公司14、安徽权恒建设有限公司15、安徽升煜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2430517.55元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 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 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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