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岳西县梓西路头陀镇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布日期:2024-07-14
【招标结果】岳西县梓西路头陀镇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安庆市 |
采购单位 |
岳西县交通运输局、岳西县头陀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岳西县梓西路头陀镇段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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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梓西路头陀镇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岳西县梓西路头陀镇段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H4GC24A03G049 |
| 招标人 | 岳西县交通运输局、岳西县头陀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刘先生 13966608968 |
| 最高限价 | ***.08元 |
| 代理机构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 式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天馨大道安徽润业电子商务产业园A区 11幢105-106室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9日10 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 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开评 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开评标情况一览 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马鞍山三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 |
| 投标价(元) | ***.97 |
| 项目经理 | 吴斌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 皖234212188308 |
| 项目总工 | 丁小琴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清路1155号双清湾中心A座商 办楼B2512室 |
| 投标价(元) | 10641303.56 |
| 项目经理 | 刘玲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 皖234172110586 |
| 项目总工 | 丰静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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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 | 丰静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410房 |
| 投标价(元) | 10641704.05 |
| 项目经理 | 刘勋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 湘243141537178 |
| 项目总工 | 朱磊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 |
| 提出异议和 投诉的渠道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556-880016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岳西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联系电话:0556-2188022)提出投 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和方式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 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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