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关于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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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北市 | 采购单位 |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孙兴志
2、地址: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东外环路16号
二、 基本情况
淮北市诺吉尔有机生态化肥有限公司、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两家供应商在烈山区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编号:HBCG-H22048-SHDL-1)机器码一致,存在串标可能。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四、 处罚结果
决定对当事人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处以采购金额29.7万元5‰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五、 处罚日期: 2024-07-26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
2、联系人: 王大军
3、联系电话: 0561-4686013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孙兴志
2、地址: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东外环路16号
二、 基本情况
淮北市诺吉尔有机生态化肥有限公司、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两家供应商在烈山区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编号:HBCG-H22048-SHDL-1)机器码一致,存在串标可能。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四、 处罚结果
决定对当事人淮北市旺农农技服务中心处以采购金额29.7万元5‰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五、 处罚日期: 2024-07-26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
2、联系人: 王大军
3、联系电话: 0561-468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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