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刘集镇刘圩村采摘大棚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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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蚌埠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刘集镇刘圩村采摘大棚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刘圩村采摘大棚3栋,决定公开挂网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棚概况
采摘大棚位于刘圩村谢庄组,规格:宽24米*长140米(其中一栋长115米),顶高5米,共3栋,占地面积约17.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
2、租金:年租金不低于4000元/亩,以实际占地面积为准。
3、竞价取得承租权,价高者得。
三、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金实行年付费方式。
四、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五、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招租保证金。
2、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七、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
开户行:固镇农商银行刘集支行
收款单位: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经济联合社。
账号:200101567127666000000183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损坏物品负责赔偿。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4、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9月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名材料送至刘集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4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固镇县刘集镇刘集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3、联系人:刘先生 15155240907
一、大棚概况
采摘大棚位于刘圩村谢庄组,规格:宽24米*长140米(其中一栋长115米),顶高5米,共3栋,占地面积约17.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
2、租金:年租金不低于4000元/亩,以实际占地面积为准。
3、竞价取得承租权,价高者得。
三、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金实行年付费方式。
四、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五、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招租保证金。
2、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七、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
开户行:固镇农商银行刘集支行
收款单位: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经济联合社。
账号:200101567127666000000183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损坏物品负责赔偿。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4、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9月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名材料送至刘集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4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固镇县刘集镇刘集镇刘圩村村民委员会
3、联系人:刘先生 15155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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