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标段—行车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标段—行车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标段—行车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27032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标段—行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垣市长恼工业区矿山路与纬三路交汇处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贰万捌仟贰佰零贰元贰角捌分(***.28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叶承六、汪加义、杨兵(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及清单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及清单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标准的59.92%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汪先生***、胡工187888036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电话:0563-2269238)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18792228668、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92228668、18788803630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标段—行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垣市长恼工业区矿山路与纬三路交汇处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贰万捌仟贰佰零贰元贰角捌分(***.28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叶承六、汪加义、杨兵(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及清单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及清单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标准的59.92%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汪先生***、胡工187888036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电话:0563-2269238)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18792228668、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792228668、187888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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