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巢湖市巢西北片区供水管网提升工程(第三批)跟踪审计澄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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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巢湖市巢西北片区供水管网提升工程(第三批)跟踪审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巢西北片区供水管网提升工程(第三批)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24AMMBZ00115
原公告日期:2024-08-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巢西北片区供水管网提升工程(第三批)跟踪审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4AMMBZ0011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P60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或工程造价咨询问题1: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为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并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
我司经过认真严谨的核查确认,上述两种的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机构性质、评选目标(表彰优秀)、评选范围、评选规则、评选程序、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合肥市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且合肥市、庐江县等地区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
请问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即予以认可。
2、本项目服务方案编制建议最多不超过100页,请问该服务方案是否包含评审标准中最后一项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还是说“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不纳入服务方案中,单独作为一项,不计入服务方案总页数。
答:服务方案包含“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3、问题1,招标文件P26页(2)审计报告(或履约中证明资料)。其中履约中证明资料必须包含:项目正在履约中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关于“履约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条件要求,有些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其委托方盖章名称和委托方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某某学校,其实际盖章情况为某某学校后勤处或某某学校审计处等。请问此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P28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对于提前退休人员,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现提供退休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P59页,投标人业绩备注2.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末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提供的是1.5亿元以上的跟踪审计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需要反映审计费金额因素吧?
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即可。
6、招标文件P59至P60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提供的是1.5亿元以上的跟踪审计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需要反映审计费金额因素吧?
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年09月09日
原项目编号:2024AMMBZ00115
原公告日期:2024-08-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巢西北片区供水管网提升工程(第三批)跟踪审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2024AMMBZ0011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P60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工程造价咨询类)或工程造价咨询问题1: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为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并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
我司经过认真严谨的核查确认,上述两种的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机构性质、评选目标(表彰优秀)、评选范围、评选规则、评选程序、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合肥市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且合肥市、庐江县等地区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
请问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的,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即予以认可。
2、本项目服务方案编制建议最多不超过100页,请问该服务方案是否包含评审标准中最后一项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还是说“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不纳入服务方案中,单独作为一项,不计入服务方案总页数。
答:服务方案包含“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3、问题1,招标文件P26页(2)审计报告(或履约中证明资料)。其中履约中证明资料必须包含:项目正在履约中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关于“履约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条件要求,有些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其委托方盖章名称和委托方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某某学校,其实际盖章情况为某某学校后勤处或某某学校审计处等。请问此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P28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对于提前退休人员,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现提供退休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P59页,投标人业绩备注2.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末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提供的是1.5亿元以上的跟踪审计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需要反映审计费金额因素吧?
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即可。
6、招标文件P59至P60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项目负责人姓名、审计费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提供的是1.5亿元以上的跟踪审计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需要反映审计费金额因素吧?
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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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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