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古城复兴项目(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宣城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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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宣城市 采购单位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古城复兴项目(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东门广场建设大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名苑2#105
项目名称
古城复兴项目(西山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67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7822号紫云广场B座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08
项目负责人:曹宏伟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08340038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绩溪县中正坊历史风貌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2、绩溪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绩溪县中正坊历史风貌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
企业奖项:安徽省村镇建设学会颁发的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村镇建设设计品质示范工程(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安徽省村镇建设学会颁发的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村镇建设设计品质示范工程(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表扬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2000号9幢
投标报价:3780000.00元
服务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2.06
项目负责人:全先国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03310126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
投标报价:3760000.00元
服务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11
项目负责人:王成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244018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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