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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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铜陵市 | 采购单位 | 铜陵市义安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ZB2024-03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6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伍志承、郑秀琴、孙欢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水利局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编号:JHZB2024-03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6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 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安徽省顺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伍志承、郑秀琴、孙欢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潜山市九井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潜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5日 |
2 | 潜山市石头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潜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5日 |
3 | 巢湖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 | 安徽省合巢水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6日 |
4 | 贵池区2023年芦冲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1日 |
5 | 郎溪县梅红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报告、监测、验收项目 | 郎溪县水利局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9日 |
6 | 池州市贵池区何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22日 |
7 | 石台县2023年建国等八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评报告编制及验收项目 | 石台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 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水利局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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