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一体化除氧器设备采购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1)
所属地区:安徽淮南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招标公告】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一体化除氧器设备采购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南市 |
采购单位 |
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一体化除氧器设备采购招标答疑/澄清/修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一体化除氧器设备采购 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1)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一体化除氧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N2024-12-
7363),现将投标人疑问做如下回复:
问题汇总一:商务问题
序号 | 招标文件(含附件)原文 | 澄清内容 |
招标文件文本/技 术规范书/合同文 本/其他 | 条、款、项、目号 | 简要内容 | 需澄清问题(疑问) | 招标人回复 |
1 | 招标文件文本 | 第一章招标 公告 5.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 为: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因本项目招标周期内恰逢国 庆假期,原截标时间过于紧 张,因此,申请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 合同文本 | 第二节专用 条款 3.2支付与支 付条件 | 预付款10% 到货设备款60% 临时验收款20% 质保金10% | 预付款10% 投料款20% 进度款30% 到货设备款20% 临时验收款10% 质保金10% 投标方说明:按照本项目招 标文件要求的设备付款节 点,我方设备交付到现场 后,只收到合同价70%的货 款,远远无法覆盖设备交付 到场时的实际成本,投标方 存在较大的垫资问题。根据 我司对于风险管控的要求,在设备交付后至少要收 到80%的货款。 | 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二 节专用合同条款3.2支付 与支付条件修改如下:预 付款10%、投料款20%、进度款30%、到货 款20%、临时验收 款10%、质保金10%;具 体的支付条件待讨论确 定。 |
序号 | 招标文件(含附件)原文 | 澄清内容 |
招标文件文本/技 术规范书/合同文 本/其他 | 条、款、项、目号 | 简要内容 | 需澄清问题(疑问) | 招标人回复 |
3 | 合同文本 | 第二节专用 条款 14. 违约责任 | | 增加 14.6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 违约金每台/套设备累计不超 过该台/套设备的10% 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上 限无论基于违约,侵权或其 他,在任何情况下一项或多 项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 的100%。一方对于一方的间 接性损失,后继性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生产 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卖方支付违约金,是买方在 卖方违约时候能获得的唯一 且所有救济。 | 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承 担的违约金每台/套设备 累计不超过该台/套设备 的10%”在合同文本中已 有相关规定,不做重复描 述。 2.违约责任上限条款增加 如下:合同文本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4 违约责 任 14.6卖方在本合同项 下承担的最大责任限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罚款等)不 超过该台套设备合同价格 的100%。本合同项下一 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均为 直接经济损失。 |
4 | 合同文本 | 第一节通用 合同条款 8 质量保证期 |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 外,合同整体设备 质保期为机组通 过168小时试运 后12个月…… | 根据行业惯例,建议修改 为: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外,合同整体设备质保期为 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 后12个月,或卖方发运的最 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 起24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5 | 合同文本 | 第二节专用 合同条款 14 违约责任 | 合同条款中无罚款 上限相关条款说明 | 根据行业惯例,在违约责任 章节增加条款: 14.6 卖方对于根据本合同项 下承担的每台套合同设备违 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 计将不超过该台套合同设备 价格的10%。卖方在本合同 项下承担的最大责任限额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 失赔偿金、罚款等)不超过 该台套设备合同价格 的100%。本合同项下一方赔 偿另一方的损失均为直接经 济损失。买卖双方须就合同 的履行协商达成一致,不能 单方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 同。且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本 合同条款有冲突时,以此款 内容为准。 | 修改如下:增加合同文本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4 违约责任: 14.6卖方在 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最大责 任限额(包括但不限于违 约金、损失赔偿金、罚款 等)不超过该台套设备合 同价格的100%。本合同 项下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 失均为直接经济损失。 |
问题汇总二:技术问题
序号 | 招标文件(含附件)原文 | 澄清内容 |
招标文件文本/技 术规范书/合同文 本/其他 | 条款项目号 | 简要内容 | 需澄清问题(疑问) | 招标人回复 |
1 | 技术规范书 | 4.2.5 | 除氧器整体供货 至招标方施工现 场指定地点。 | 除氧器的总容积达到380m3、直径超大、高度超高,为避免 超高导致无法运输,请允许除 氧器支座在现场焊接。建议除 氧器本体与支座现场焊接由招 标方负责。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 技术规范书 | 4.2.9 | 投标方承诺阀门 通径和设计院管 道通径一致 | 请提供溢流管和紧急放水管道 的通径。 若阀门通径和设计院管道通径 不一致,请允许采用过渡段连 接,过渡段由投标方提供。 | 紧急放水管道规格 为OD273X6.5,溢流管管道 规格为OD324X7.5。 |
此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含附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的回复内容为准。
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林场路67号
联系人:单维好 蔡文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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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淮南洛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9096410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507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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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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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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