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埇桥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灯塔村新建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埇桥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灯塔村新建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三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埇桥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灯塔村新建钢构仓储棚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埇桥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灯塔村新建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埇桥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灯塔村新建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为;
5.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企业荣誉和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信用评分: 0 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0 分 | |
5.3.1(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分) | 说明: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无重大偏差,则为通过。 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无效标处理。 |
现变更为:
5.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企业荣誉和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信用评分: 0 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0 分 | |
5.3.1(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 说明: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无重大偏差,则为通过。 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无效标处理。 |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三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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